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6960-5900-80-20+(3300-3100)-100=1060(万元) 应交所得税=1060×25%=265(万元) 企业可以向投资人分配的剩余资产=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清偿企业债务=6960-80-20-265-50-3100=34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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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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