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2260÷(1%2B13%)×6%=120(万元)。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应缴纳的资源税额=1000×0.39÷(1%2B13%)×6%=20.71(万元) 将开采的资源税应税产品连续加工非应税产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资源税。 计算加权平均价格=[2260÷(1%2B13%)%2B1000×0.39÷(1%2B13%)]÷(6000%2B1000)=0.335(万元/吨)。 应缴纳的资源税额=:2000×0.335×6%=4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