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教时间安排 2022年吉林省继续教育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请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合理安排时间报名学习,以免错过后影响其他工作和生活。 具体的看你当地
追问: 山西省的呢?
回答: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晋单位: 为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10课时68253
16课时43021
20课时87675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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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山西省的呢?
2022-06-24 08:42回答: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晋单位: 为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2022-06-24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