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该股权激励计划属于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股权激励计划,每期的结果相对独立,即第一期未达到可行权条件并不会直接导致第二期或第三期不能达到可行权条件,因此在会计处理时会将其作为三个独立的股份支付计划处理,即第一个子股份支付的等待期是一年,第二个子股份支付的等待期是两年,第三个子股份支付的等待期是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能够实现10%的目标,满足行权的条件,对于相应期间离职的人员不能解锁相应的股票。因此2×21年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1 200×6×1/1%2B1 200/20×(20-2)×6×1/2%2B1 200/20×(20-2-2)×6×1/3=123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