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劳务合同不属于上述条例规定的应税合同,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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