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老师,应该怎么做没有涉税风险
追问: 不是,老师,无票收入是按正常出厂价确认还是减掉搭赠部分的售价确认?
追问: 就是搭赠的这部分如果不在发票上以负数显示的话,可以直接按减掉搭赠金额的数确认收入不
追问: 按税法要求必须在发票上用负数显示的
追问: 例如我卖手机的同时搭赠手机壳,开发票时手机壳的金额用一正一负两行显示是可以的,加入对方不要发票,我不开发票,确认收入与开发票一样不
追问: 我如果把手机壳和手机开在同一份发票上,再另起一行把手机壳的销售额用负数显示为折扣,这样符合税法要求,但是,对方不需要发票,我在不开发票确认收入时,可否同样把手机壳的金额不确认收入?
追问: 税法条文说的是具备两个条件才可以不视同销售,1、开在同一份发票上;2、有偿搭赠 但是,如果不开票,确认的是无票销售收入,有风险吗
追问: 稍等一下,老师,我查一下税法规定发给您看一下
追问: 第一种是直接将两种产品(或服务)价款分开作为两项收入处理,并单独各自开票; 第二种是借助折扣概念进行出出力,也就是说将这种捆绑销售中的赠品理解为一种实物折扣,这样的话按照上面折扣的规定直接可以将赠品价值从销售额中减除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按照文件规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注明,备注栏不予认可。
追问: 老师,我的理解是,必须按照文件规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注明,加入注明了,是在备注栏注明的是不行的,但如果不开发票,按无票销售对待就更不行了,必须视同销售,你看这样理解对吗
追问: 会计实务遵守的是会计准则,但有差异时税法是不认的
回答: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可以这样做
回答: 您好,可以这样做的,作为无票收入
回答: 您好,是按照正常出厂价确认的
回答: 负数的那部分可以确认为折扣
回答: 您好,这个是一样的,一样
回答: 您好,如果对方不要票,可以同样把手机壳的金额不确认收入
回答: 您好,这个是没有风险的,在实务中
回答: 您好,这个是规定,就是说在同一个发票,但是实务中是没事的
回答: 您好,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10课时68253
16课时43021
20课时87675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
应付款: 钻石套餐: ¥3000.00         经典套餐: ¥1000.00
需支付:¥3000.00
微信扫一扫,即可完成支付
请在打开的页面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前,请不要关闭此窗口。
追问: 不是,老师,无票收入是按正常出厂价确认还是减掉搭赠部分的售价确认?
追问: 就是搭赠的这部分如果不在发票上以负数显示的话,可以直接按减掉搭赠金额的数确认收入不
追问: 按税法要求必须在发票上用负数显示的
追问: 例如我卖手机的同时搭赠手机壳,开发票时手机壳的金额用一正一负两行显示是可以的,加入对方不要发票,我不开发票,确认收入与开发票一样不
追问: 我如果把手机壳和手机开在同一份发票上,再另起一行把手机壳的销售额用负数显示为折扣,这样符合税法要求,但是,对方不需要发票,我在不开发票确认收入时,可否同样把手机壳的金额不确认收入?
追问: 税法条文说的是具备两个条件才可以不视同销售,1、开在同一份发票上;2、有偿搭赠 但是,如果不开票,确认的是无票销售收入,有风险吗
追问: 稍等一下,老师,我查一下税法规定发给您看一下
追问: 第一种是直接将两种产品(或服务)价款分开作为两项收入处理,并单独各自开票; 第二种是借助折扣概念进行出出力,也就是说将这种捆绑销售中的赠品理解为一种实物折扣,这样的话按照上面折扣的规定直接可以将赠品价值从销售额中减除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按照文件规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注明,备注栏不予认可。
追问: 老师,我的理解是,必须按照文件规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注明,加入注明了,是在备注栏注明的是不行的,但如果不开发票,按无票销售对待就更不行了,必须视同销售,你看这样理解对吗
追问: 会计实务遵守的是会计准则,但有差异时税法是不认的
回答: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可以这样做
回答: 您好,可以这样做的,作为无票收入
回答: 您好,是按照正常出厂价确认的
回答: 负数的那部分可以确认为折扣
回答: 您好,这个是一样的,一样
回答: 您好,如果对方不要票,可以同样把手机壳的金额不确认收入
回答: 您好,这个是没有风险的,在实务中
回答: 您好,这个是规定,就是说在同一个发票,但是实务中是没事的
回答: 您好,是的,是这个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