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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如何做,享受优惠政策

79 2022-06-27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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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23:15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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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公司并不是政府部门,拆迁公司是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2019-07-04
是的,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这两项政策的税收优惠。具体一点说,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资产购置税收优惠,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可以包括研发费用的扣除,以及与研发费用有关的商业保险费用、测试费用、模型费用等。 拓展知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购买研发费用或投入研发费用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课税期间,将这些费用作为费用进行减免,以减轻企业负担。
2023-02-27
是的,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可以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对当期实际支付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50%,否则,超出部分加计扣除额不予扣除。拓展知识:企业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当遵守《企业所得税研发投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核定的研发投入计划,并保持良好的研发投入台账,方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023-02-27
您好,研发费加计扣除175%,国家补助多少以你们当地的口径为准,建议咨询一下科技局。
2021-08-12
你好;  双软企业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即征即退 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两免三减半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 加计扣除 双软企业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准确归集后(研发支出辅助账),可享受研发支出100%加计扣除。
2022-10-31
你好,为啥没啥意义呢?增值税少交了啊
2019-06-12
新办小型企业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度申报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如何处理?
2015-12-03
您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2020-01-09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2018-06-25
答:对于小微企业免税会计分录,会计学堂为您整理了如下: 一、小规模增值税企业正常缴纳(大于3万或9万的) 例一:A商业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不含税销售10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000.00。 会计处理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10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0.00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 然而正常缴纳时比较简单 二、小于3万或9万的会计处理 A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假如本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是80000.00元,税额是2400.00元 (1)会计处理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82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400.00 很明显在按季申报的情况下,本季度销售金额已经小于9万。 按政策规定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此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400.00 贷:营业外收入-小规模减免税款2400.00 例二的会计处理表面上看确定了应收、主营收入及转入的营业外收入应该没问题。 接下来就是我们讨论的重点,有的同行认为如果国家没有免2400元增值税那应该还有一部份附加税?那这个附加税费也需要同时转到营业外收入啊才对。下面通过会计分录处理来分析讨论,假如附加税率合计是11%,那本月还需要先计提264元附加税,然后再转营业外收入。 (2)会计处理如下 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64.00 贷:应交税费-各项附加税计264.00 转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各项附加税计264.00 贷:营业外收入-小规模附加减免264.00 根据这二笔的会计处理大家不难看出,如里附加税费计提的话损益类的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264元,结转时会转入到“本年利润”的借方,而“营业外收入”也同时增加了264元,结转时转入到“本年利润”的贷方,就这二笔处理结果而言,“本年利润”科目是平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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