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形成方式不同:租赁负债是指租赁商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负责租赁商拥有的财产,承租人正式取得财产所有权;而使用权资产是指资产权属所有者(原始拥有者)把自己的财产提供给使用者,即临时的权利人,使其使用但不能取得财产所有权。 2、财产关系不同:租赁负债是指租赁商实质性的把财产转让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继续拥有,租赁合同终止后,财产归还租赁商,并同时解除负债;而使用权资产指所有者把财产给临时的使用者,财产权属依然属于原拥有者,财产使用期满时,使用者不能以任何方式拥有归还。 3、财产流转情况不同:租赁负债的财产流转情况与商品的买卖无异,资金的流动方向是:租赁商收款资金→租赁商支付资金→承租人拥有财产;而使用权资产的流动方向则是:使用者付款→原始拥有者收款→使用者使用财产。 拓展知识: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在税收上也有本质区别:一般情况下,租赁商可以把财产转换为现金,因此租金收入是可以正常缴纳税款的;而使用权资产拥有者只拥有使用权,所得税也仅限于使用权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