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规定,发票必须用于记载货物或提供劳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情况,目的是便于当事人确认交易的准确性,并作为记载交易情况的凭证,对交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可以开发票的项目是有货物(服务)交易的,需要实实在在买卖的,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地址电话要有记录,以及有货物(服务)的收发,有份合同或仓单等交易凭证,这些项目是可以开发票的。 而不可以开发票的项目是没有货物(服务)交易的,不利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关系,比如捐赠类交易,这些项目是不可以开发票的。 此外,想要判断哪些项目可以开发票,哪些不可以开发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结合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判断,并根据纳税服务对发票开具处理指导来操作,以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拓展知识: 发票有以下几类: 1.普通发票:本票开具,仅可用于购买供销货物及提供劳务支付税款的凭证; 2.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征税收的,并开具正确的税收编码的; 3.其他发票: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火车票发票、航空票发票、运输票据等特殊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