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奖金和工资一起是比较合适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不需要扣税: (1)当月全月工资(报酬)加奖金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全部不计税; (2)当月全月工资(报酬)加奖金超过5000元,工资(报酬)按照5000元比例计税,奖金另外计税; (3)若增加其他收入项目,则根据该收入项目本身应纳税性质分别计税; (4)奖金超过6000元的部分,将按照20%的税率进行计算,当月全月工资(报酬)继续按照5000元比例计税。 简言之,如果当月全月工资(报酬)加奖金在5000元以下,全部不计税;若当月工资(报酬)加奖金超过5000元,则按照该项收入的特点进行计税。 拓展知识:在个税改革中,财政部还将实行“工资性收入减半征收”政策,即凡每月工资性收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5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按照一半的税率缴纳个税,相当于每个月减免缴纳的税款,更好地为老百姓节省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