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本来每个月11号出票,但是从7月以后,电力局进行了调整,开始按照1号出票。这样的话,在今后的纳税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时间差的问题。由于每个月收入和发票金额都有可能出现波动,甚至有可能发生收入大于发票金额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呢?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企业在进行纳税确认时,应该根据可以证明实际产生收入的账证或其他合法凭证,按照申报实际应纳税款额的原则进行计算。所以,如果某月的发票金额远低于实际收入,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收入确定税收义务,而不能按照发票金额确定税额。 此外,针对进项税的抵扣问题,企业可以根据发票的记账时间和发票的编号及金额,进行下月抵扣税款的抵扣;或者使用企业财政税务信息化系统,实现自动分析报表与发票信息的实时对账,从而实现税款的准确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