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核定比例的计算公式为:残疾人数/总人数x100%,为了保证残疾人的权利,一般要求不低于1.6%。 根据您提供的有21年12月总人数为185人,需要安排残疾人数量为:残疾人数/185*100%=1.6%,即残疾人数=185*1.6%=2.96,取整得残疾人数为3人。 另外,残疾人的数量实际上会按照具体的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进行调整,即按照残疾程度分类,历史上残疾人的比例一般有以下几种:一级残疾占60%,二级残疾占30%,三级残疾占10%。最终需要实际安排残疾人的数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要以一级残疾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