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是一项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政府补贴。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规定,残疾人定期申报残保金,根据就业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及残疾程度等按照规定领取该项补贴。有关残保金申报周期,主要分为定期申报和不定期申报。 定期申报一般采用半年申报一次的方式,即6月和12月分别申报一次。定期申报时,残疾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和材料向残疾人就业保障机构提交,例如残疾证明、就业情况证明及家庭收入情况等。 不定期申报适用于发生变化的残疾人,不定期申报时,应当提交上次申报领取残保金时所提交的不变文件,结合新发生的变化情况,提供有关残疾证明、就业情况证明及家庭收入的证据。 企业去年5月成立,到现在一直没申报过残保金,可以正常进行补申报,要按照相应的申报文件和要求提交材料。但是企业的负责人应该关注残疾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及就业情况的变化,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残疾人及时申报残保金,享受政策和补贴。 拓展知识:补申报残保金除了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文件外,还应注意企业所在地政府申报残保金的期待,以及政策变化等。一些地方政府每年会调整申报时间,而这些会影响到残疾人提前领取残保金的时机。一些地方还会推出残保金加发项目,应该积极参与,提高残疾人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