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结算,需在财务中记录借贷情况。借方应按照发生额记录,借方应记入应收款项账户,发生额为60000元。贷方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录,贷方应记入应付税款账户,发生额为7800元(60000*13%),贷方还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发生额为52200元(60000-7800)。这笔交易未影响库存,因此不记入存货账户和营业收入账户。 拓展知识: 记账中,通常需要按照财务分录的规则来记录借贷情况,如果不按照规则记录,可能会出现借贷不平衡的情况,从而影响财务的记录的准确性。因此,在记账时,要按照财务规则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