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败诉支付对方的律师费是作为营业外支出来处理的,由企业支付给对方拖欠费用而出现的风险,是依据商务合同而约定的,因此可以在企业会计核算上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具体归类到哪项营业外支出,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 拓展知识:营业外支出的定义是指,企业在正常营业活动之外所支出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质押担保费、债权收购费用、股权投资损失、收回借款的费用、补偿金、罚款、保险费、拆借利息等,既不属于营业收入,也不属于营业成本,也不属于一般管理费用,也不属于利息支出,而是一类特殊性质的支出,就叫作营业外支出。
2023-01-25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