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答复您的问题:根据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失业保险条例》,全国范围内的跨省公司,其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在没有开设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建立跨省缴费业务关系,跨省参保社会保险,进行跨省联合缴费。但是,因各省的社保公积金的个别政策和缴费标准的不同,不同省的社保公积金不可能进行同时缴费。 拓展知识: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本省与本省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必须在本省参加本省的社会保险。跨省缴费,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地与本省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在本省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公司在跨省有分支机构的地方为参保人缴纳社保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