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我国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之一,属于对政府财务管理框架内宽度和深度的调整。 权责发生制是政府财务管理中的一种重要制度,它要求政府在发布支出计划时依据相应的权力,就具体的支出项目及其金额,划归到拥有相应权力的执行机关。这样一来,政府支出便可以向拥有财政支出权的受控机关进行核算管理,层层监管,保证政府支出的及时、货真价实、有序完成。 收付实现制是进一步深化权责发生制,探索政府财务管理新模式的一种实践。它要求政府以实物、服务及其它形式收付主体,根据行政批准或者其他法定依据,实施资金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资金实现,并进行收付核对,实行全渠道把关,提高财务管理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公开透明度。 拓展知识:政府财政管理的制度结构包括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和监督管理制。它们是政府财政管理体系的三大支撑制度,它们的完善是政府财政管理改革的基础,必须注重制度的设计、制度的规范和制度的建设,逐步实现政府财政管理的统一、标准化,有效促进政府财政管理工作的高效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