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入账的科目名称为“低值易耗品”,该科目下记录入账时以其成本价值或摊销价值记录,摊销价值指在财务报表中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分摊支出,计算公式为: 摊销价值=原始成本/使用年限。 比如一台电脑,原始成本为10000元,使用期限为4年,那么摊销价值=10000/4=2500元/年。在每个会计期间,都要按照摊销价值扣除低值易耗品的原始成本,在会计期间结束时,如果低值易耗品摊销价值大于其实际使用价值,应当把多余的摊销价值纳入本期损益。 拓展知识: 低值易耗品的定义:指会计期间用掉的、本身价值不大、但又不可忽视的支出,如办公用品、护具、五金等,作为本期的费用纳入损益中。一般会计政策规定,其成本必须逐期摊销,以反映实际的支出情形,以便于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的真实可比性以及阻止企业借助于该项成本来囤积盈余,减少该项成本的积累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