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述行为属于不正当开票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是开票当事人的实际收付款单位,不能是另一个公司,即使是他家的其他也属公司,也不能开具虚假发票。如果采用这种不正当开票方式,不仅可能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而且还可能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请注意避免。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正当性,两方都应该用正规的公司台头开具增值税发票,两方当事人均应当是具有法律地位的公民或者机构,合同业务内容应当合理清楚,条件、期限和其它细节应当明确,以免后续发生争议。
2023-01-26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