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很有意思。 首先,应交增值税并不是只通过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来计算的。增值税是指经营者在交易中产生的税收。它是通过将货物或服务价格转移成款项,从而对前后发生的增值作出反映,最终形成一个应交增值税税额来计算的。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关系是,进项税额是销项税额的前置费用,即先交税,再销售,进项税额的总额就是当期征收的增值税的金额。 而最终需要交纳的应交增值税,则是要减去当期纳税人可以享受的增值税减免额。根据实际情况,企业纳税人还可申请抵扣,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再减去增值税减免额,所得结果是企业纳税人需要本期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应交税额。 拓展知识: 与增值税相关的还有附加税,主要是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三者也都属于一般性消费税,根据政策调整有可能出现变动。一般来说,在销售或生产过程中,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需要缴纳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