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将钱直接打给财务人员。例如,当财务人员垫付公司的钱来买书籍时,要求在记账凭证后面加上一个“支出证明”,即财务人员领取付款手续费的凭证,并由财务人员签字确认同意付款。支出证明上需要注明支出金额、支出项目、支出事由及支出人名称,以便通过财务账目查询,以认定财务人员是否支付了钱,可以更好地实施财务监督。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也可以直接将钱打给财务人员,但公司应该做好支付凭证,并向财务部门提交支付凭证来证明这笔资金的支出去向。这种情况下,财务部门可能也会提出其他类似的要求,要求记录财务人员的签字等信息。 总的来说,公司在财务支出时应尽可能完善相关文件,以保证财务支出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