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劳务分包预缴增加税的附加税减半增收期间一般从2013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此期间内,小微企业劳务分包预缴的增值税按20%之比计算,而不是原定的17%,其企业所得税也有减半优惠。 此外,减半增收期间还包括对探究和试验性技术服务进行增值税分包收入免税政策。根据《劳务报酬分包纳税申报暂行办法》,按一定百分比收取劳务报酬分包收入的人员,可以减半计算增值税,并且可以享受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目前,小微企业劳务分包预缴增加税的附加税减半增收期间也为企业提供劳务报酬分包纳税的优惠政策,使小微企业的成本更加合理,提高企业的效益,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拓展知识:在小微企业劳务分包预缴增加税减半增收期间,政府还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优惠政策,比如小微企业可享受税费优惠和资金补贴,以及政策贷款等,这些优惠政策都有助于激发企业的创业活力,让小微企业更好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