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向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3000千克×20%×1.05元/500元=6345元;(2)乙公司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1000千克×10%×1.8元/千克=180元;(3)甲公司销售瓶装药酒的应纳消费税为1800瓶×150元×10%×0.5元/500元=1350元;(4)甲公司分给职工散装药酒的应纳消费税为100千克×180元×10%×1.8元/千克=324元;(5)账务处理方面,甲公司应首先确认货物发出,然后登记应交增值税、消费税,登记销售收入,品牌使用费、包装物租金等,登记原材料加工费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散装药酒,并登记给职工作为福利赠送的散装药酒等。 拓展知识: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是指企业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时,计算应交给国家的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主要包括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额和计算应交消费税税额,其中消费税单独列出缴纳。当企业未收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以确保向国家缴纳正确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