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由上文可知,甲公司要求融资效率高,融资成本低。定向增发的融资成本低,而并购贷款的融资效率高,故甲公司应选择并购贷款的融资方案。 ②定向增发的表述不妥。首先,增发价格每股15元(增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均价为每股20元),表述是按照20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折让价格,但甲公司应按照最近20个交易日的折让价格定价,因为以前的折价价格会有滞后性;其次,增发份额规定不得在12个月内转让,这也违反了股权流转自由的原则,应提出合理的条件使得全部受让方都能按时转让股权,防止因为部分受让方损害到其他受让方的权利。 ③乙公司的价值为3.5亿元,根据类似企业在被并购时平均账面价值倍数为1.5,则乙公司的账面估值为1.5*3.5亿元=5.25亿元;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支付对价6亿元,支付审计费用、评估费用等并购交易费用8500万元,总收购金额为6亿元+8500万元=6.85亿元。从甲公司角度看,乙公司的溢价(6.85亿元-5.25亿元)为1.6亿元,而乙公司的原价值只有3.5亿元,溢价比为1.6/3.5=45.71%,故从甲公司角度说明并购对价是合理的。 拓展知识: 并购融资方式有:筹资贷款、股权融资、股票增发、债权融资等。其中,筹资贷款一般指银行发放的贷款,贷款利息较低,比较适用于大型企业;股权融资则是利用股权激励投资者投资,投资者可以获得股权分红;股票增发则更多侧重于融资金额,但容易引发股价的波动;债权融资则是公司向投资者发行具有确定期限的债权凭证,融资者可以获得债券回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