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转让合同来看,若转让合同未约定转让方依据转让价继续出资义务,则该合同中不存在出资义务,仅为股权转让合同,在税务上可以申请准予减免个税。 二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转让双方当事人并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因此可以申请准予减免个税。 三是分析大股东和小股东是否存在“联营经营”关系,如果存在,则可以申请准予减免个税。 拓展知识:企业减免个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有一定的减免个税的事项,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准予减免个税。 二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减免个税,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准予减免其应纳的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