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收入超出500万元的部分,取消企业所得税费用项目的减计措施,应当按照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收入超出500万元的部分,不再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应按照规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为了给企业创造更加有利的税收环境,政府开展了营改增试点,以降低企业税负,拓宽企业投资空间和经营范围,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完善企业多元发展机制。目前,营改增试点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特别是“营改增”的开展,让企业更加稳健、安全地投资,增强整体市场活力。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收入超出500万元的部分,应按照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府也正在开展各种试点措施,让企业有更大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