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申报汇算清缴前,如果需要预交企业所得税,需要按照合规税务法规和政策规定交纳。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发生预交税费的企业应当按照本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按月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尚未完成纳税义务填报、申报的,可以根据规定提前预缴税款。因此,在汇算清缴申报未完成前,如果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上述法规和政策进行缴纳。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可以采取纳税保证,纳税保证的内容包括全部财务资料的提供、确定所缴纳的税费、确定纳税流程,以及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内的责任,纳税保证可以保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安全、及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