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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会受到什么处罚?

589 2023-01-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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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16:58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会受到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虚开发票或者擅自使用他人发票,将被处以货币罚款,金额不低于价税金额,多交不少于罚款本金的三倍的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受税人在作出发票有关处理等操作后,仍然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否则,还应当另行缴纳,另外受税人的增值税税率、纳税期限等将受到相应的影响。另外,发票真伪、虚开发票行为还会增加受税人的经营成本,如存在处罚行为,将面临失去资信保证或者经营排除等严重后果。 因此,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非法行为,一旦受到相应税务机关的监管,将受到严厉处罚,货币上将面临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遭受更加严重的罚款和后果。此外,受税人还将面临增加经营成本,失去资信保证、甚至面临经营排除等后果。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就是理解为不知道对方是虚开的发票。
2021-07-29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正确理解上述规定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内涵,是做到准确量刑的重要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与“有其他严重情节”适用相同的量刑档次;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数额巨大”,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适用相同的量刑档次。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与虚开发票罪是在同一条中规定的,故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虚开发票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可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标准进行折算并参照执行。
2018-04-02
您好,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018-04-02
你好!这个要看税务局的认定。一般是补票不补税。
2019-04-11
你好 虚开发票的行为主要是: (1)给他人和为自己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一致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一致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和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020-05-27
你好!这个一般是调整利润,进项转出,补税和滞纳金,有的会有罚款
2020-11-05
你好,.税务对虚列的工资额抵用成本的,一经查实全部剔除,补交企业所得税并处以数倍罚款
2018-09-27
你好 这种情况一般看金额的大小 税额上万的即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一般第一次犯,以罚款教育为主 除非金额特别巨大
2020-11-05
您好,同学,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确实是从重,不数罪并罚
2023-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修订并公布)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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