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新的劳务报酬所得征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有预扣预缴这个说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八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你是指的个人代开劳务发票需要携带的资料吗,如果是,见以下。 (一)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表格由税务机关提供,申请人填写); 2、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经办人、个人(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接受劳务服务的项目)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书面证明必须载明收款方经营行为(或劳务服务)发生的地点、货物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数量、金额以及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以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