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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学堂用户9492

我是物业公司,想问下有没有税务局文件支持加计抵减政策

97 2023-03-1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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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https://zhuanlan.zhihu.com/p/597880194

2023-03-1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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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能够享受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是不是只有四大类: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生活服务,电信服务。---是的 但是高新企业可能是这四业之一,同时高新去除企业所得税优惠,也看业务情况也会涉及增值税优惠,比如软件可能有即征即退等
2021-08-04
你好;物业公司应该按照10%来 加计扣除的; 不是按照15%哈
2022-07-18
您好,小规模季度开具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不超9万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国税2017年第52号文件
2018-04-09
你好,是财税2015 12号文件
2017-04-10
您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2020-02-28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8日
2020-07-27
您好,物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不能享受15%的加计抵减。
2020-02-18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你是有多种经营业务吗 如果不是的话可以享受的
2021-06-06
你好;   现代服务公司可以享受的;    
2022-05-06
需要看你们开发票那个税收编码大类是那些,15%这个是生活服务,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你看这个链接你自己比对判断http://www.shui5.cn/article/49/86489$3.html
2019-11-05
你好,适用,因为他属于现代服务业
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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