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的情况属于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因为,劳动关系是以劳务提供者为主体,用人单位为客体的一种劳动形式,这种形式要求存在三方元素:用工关系确立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而学员所处的情况并不满足以上条件,口头承诺如果没事做有保底,没签订合同也没买社保。这些都迹象着其与老板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涉及到的权利义务应用劳动法的规定并非满足一方声称就已双方确认的劳务行为,而是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例子:比如,“石油公司招聘一名电工,用工期间没有签订合同,离职时对方口头承诺给电工2个月的薪酬”,这种情况也属于劳动关系。虽然签订合同,没有买社保,但石油公司作为用工单位,主要提供工作、工作场所和工资,而电工提供劳动服务,仍然属于劳动关系,电工也有获得相应的劳动保护权利。
2023-03-17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