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追问: 是不需要我单独填写,是公式直接带入的对吗
回答: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