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xcel学堂官网!
咨询
会员头像
Excel学堂用户3137

老师,您这边有交接工作的模版吗

58 2023-08-04 16:4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老师解答
2023-08-04 16:47

你好,稍等我有一会我发给你。

头像
Excel学堂用户3137
2023-08-04 16:48

追问: 好的,谢谢老师

头像
答疑老师
2023-08-04 16:57

回答: 你好,稍等我有一会我发给你。 看这这个 

你好,稍等我有一会我发给你。 看这这个 
相关问题讨论
劳务分包的话; 参考这个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2022-09-27
你好,有啊,表格里面就有使用说明的
2018-05-22
你好 合并报表的格式和一般的报表格式一样的 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col/col1077/index.html 搜索框里输入要找的报名表就可以下载
2019-10-08
你好,主办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
2021-01-17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哦
2023-09-14
你好;  你们是要 出具取消合作协议模板是吗   ;比如 《合作协议书》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高校双创教育及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合作事宜签订了编号为**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两年,最主要的合作内容为联合开展“高校双创教育及现代教育技术领域”课题研究,其中,2017年的课题研究成果为《2017年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发展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因课题研究固有周期较长,加之《报告》撰写工作启动时间较晚,且受《报告》公开出版发行所需时间等各种因素所限,《报告》将无法按原定时间出版。鉴于目前情况,暂不启动《2018年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发展专题报告》撰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合作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合作协议”,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违约责任;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订金不予退还乙方; 3.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原合作协议”中第一年的《报告》撰写、出版、宣传推广等相关事宜,并在《报告》的宣传推广活动中体现“乐易考”; 4.甲乙双方可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原合作协议”中的合作内容进行细化,继续完成第一年的合作内容; 5.甲乙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待第一年合作内容完成后,可协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6.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3-02-27
同学你好 下载中心有的
2023-11-20
您好!你是要什么报表?资产负债表吗
2022-08-30
稍等,我给你找一下。
2023-12-05
你好,这个您可以问一下咱们的客服人员
2023-09-1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资料 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10课时68253

资料 一般纳税人账税处理汇编(商业企业)

16课时43021

资料 2020年 初级必备考点分享

20课时87675

财务问题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齐红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回答好评数:1024658 向TA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王侨
    注册会计师
    回答好评数:1021233 向TA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唐汨莎
    注册会计师
    回答好评数:1024658 向TA咨询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免费领取

热门问答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Excel学堂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二维码
微信扫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提交成功

快账推出导师计划,现为您分配专属辅导老师,我将全程辅导您的学习,并可领取资料包,一对一跟进学习

扫码加我微信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