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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最新政策

118 2023-08-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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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答
2023-08-24 11:09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个体户有个税减半征收政策
2021-12-24
你说的个体工商户,是否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对于查账征收,有相免税政策,如果是核定征收,没有
2023-01-11
你好,你可以看一下这个表格
2019-03-26
你好,2022年有的呢。100万元以内可以享受减半
2023-01-11
你好,税率表可以参考,这个具体的政策还没有出来,去年的减半政策已经结束了, 企业所得税利润100万以内的也没有出来, 利润100万到300万之间的税率5%
2023-02-16
“四业”所得暂不征税 四业即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无论是个人,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从事,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04]30号;财税[2010]96号 二、特定人员优惠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三年限额免征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政策依据:财税〔2019〕21号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三年限额免征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行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 1. 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税〔2019〕22号 (三)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征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税[2000]84号 (四)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征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财税[2003]26号 (五)残疾、孤老、烈属从事个体经营可减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小会备注:目前的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对特定情形优惠 自然灾害受重大损失可减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除此之外,经营所得并没有其他税收优惠,之所以许多人会对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趋之若鹜,其实并不是因为经营所得的税收优惠力度有多大,只是这项所得可以核定征收而已,核定征收方式才是一个最大的隐形优惠。
2020-08-23
你好,没有专门针对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020-09-21
你好 可以的,这个你有需要,就可以领发票的
2023-06-08
学员您好,有的100万以内的经营所得可以减半征收
2023-01-30
您好你两百万应纳税所得额以内可以减半征收个税。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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