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的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可以参照以下方式: 1.当你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时,期货收益的会计处理可以参照相应的方法,例如中级会计课程或注会课程系统学习的内容。 2.在纳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6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销售货物的,无论发生升水或贴水,均可按照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所注明货物的数量和交割结算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对于期货交易中仓单注册人注册货物时发生升水的,该仓单注销时,注册人应当就升水部分款项向注销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计提销项税额,注销人凭取得的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