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您是用于出租了吗请问?
追问: 是的 用于出租
回答: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随同增值税征收而征收的。城建税7%(县、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若个人出租住房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元,则免征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注意:对于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附加税也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和第二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第一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二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因此,对于大多数不是大量投资不动产、职业出租住房的自然人来讲,基本上是不涉及增值税的,也不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但是,若对于承租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虽然没有超过月租金收入10万元,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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