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保增员: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模式为人社部门负责参保登记,税务负责申报征收。 2.新员工的基础内容填写,所有带星号的内容都要填写好。 3.重新申报需要补差职工的2023年度工资,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后参保的职工需按照该职工的开始缴费月份填写生效年月,例如某职工开始参保日期为2023年2月,日常缴费工资申报该职工生效月份填写2023-02,2023年1月及以前年度开始参保的职工生效年月填写2023-01。 生成补缴信息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4.打印社保增减员变动表、社保参保人员花名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所有表格都是要改公章提交到社保局,然后统一进行相关的业务办理即可。 对于社保减员: 1.进入到社保局线上大厅,进入到企业社保减员的页面中,然后选择社保减员人员名单、减员原因之后,直接提交资料办理手续即可。 2.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不继续为离职人员交社保费用了。 对于缴费: 1.在沈阳市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可直接缴费。 2.新参保成年居民、非在校未成年居民、在校学生、城乡低保边缘对象、脱贫人口、优抚对象、重残人员需其身份认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业务。 3.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等政府全额补助对象(无需个人缴费人员)参保业务办理完毕后,无需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人可按照《关于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的通告》,选择使用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实体办税服务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