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对于该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用人单位不能一次性扣光,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时,每个月扣除后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扣除后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额度发放工资。 本题中按工资的20%=2600*20%=520,扣除扣款后发放的工资2600-520=2080,低于最低工资2200, 所以应按2200发放工资,那么最多只能扣除4600-4200=400
追问: 老师 是不是应该是2600-2200
追问: 4600-4200看题目我还是没懂
回答: 同学你好,抱歉,上面打错数了; 是不是应该是2600-2200——是的;
追问: 好的 谢谢老师喽
回答: 不客气的,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