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今年全年都能满足现代服务超过50%的话,明年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加计抵减是10%,以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基数
追问: 我们公司是2020年2月成立的公司,2020年8月份现代服务业开票达到了收入50以上,这个月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还要等到明年吗
回答: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所以,如果贵司是2月成立的话,需要看2-4月份的销售额是否符合规定 若不符合则当年不能享受
追问: 那如果2-4月销售额没有达到,但是5-6月销售额达到整个销售额50以上可以享受吗,这个到底是如何评定的?达到三个月的就可以吗,如果接下来8-12月都达不到了,也可以继续加计抵减进项税额吗
回答: 如果2-4月没达到50%,则今年全年是不能享受的,原因就是我上面贴给你的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这个就是政策规定的,实际就要这么操作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定的。 是否能加计抵减是按年确定的,不会细分到月份。简单来说,今年能否享受就看2-4月,明年能否享受就看今年全年的销售额占比 如果贵司2-4月不符合条件,今年不能享受加计抵减,2021年能否享受加计抵减要看贵司2020年全年的销售额占比是否符合条件,若符合,2021年全年都可以加计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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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我们公司是2020年2月成立的公司,2020年8月份现代服务业开票达到了收入50以上,这个月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还要等到明年吗
回答: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所以,如果贵司是2月成立的话,需要看2-4月份的销售额是否符合规定 若不符合则当年不能享受
追问: 那如果2-4月销售额没有达到,但是5-6月销售额达到整个销售额50以上可以享受吗,这个到底是如何评定的?达到三个月的就可以吗,如果接下来8-12月都达不到了,也可以继续加计抵减进项税额吗
回答: 如果2-4月没达到50%,则今年全年是不能享受的,原因就是我上面贴给你的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这个就是政策规定的,实际就要这么操作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定的。 是否能加计抵减是按年确定的,不会细分到月份。简单来说,今年能否享受就看2-4月,明年能否享受就看今年全年的销售额占比 如果贵司2-4月不符合条件,今年不能享受加计抵减,2021年能否享受加计抵减要看贵司2020年全年的销售额占比是否符合条件,若符合,2021年全年都可以加计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