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参考如下例子: 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计税,第二季度在税务局代开了一张专用发票。向客户收取了65264.03,其中62664.03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剩余的2600是管理费。 本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65264.03-62664.03)/1.05*0.05 =123.81 账务处理: 1.确认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65264.03 贷:主营业务收入-安保服务收入 62156.2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07.81 2.确认安保服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安保服务成本 62664.03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62664.03 3.取得相关工资、社保缴纳凭证时候扣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84 贷:主营业务成本 2984 4.申报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07.81-2984=123.81 贷:银行存款 123.81
追问: 好的,老师,那员工工资是和一般公司一样计提的吗?还有代扣代缴的个税
回答: 是的,因为对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派遣的员工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按照员工工资来核算,同时代扣代缴个税
追问: 但是员工工资部分不是已经作为公司成本了吗?如果按一般公司再计提的话那不是成本和管理费用重复了嘛?
回答: 一般公司做员工工资也会入成本科目啊,例如制造业 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员工工资入营业成本,这样和营业收入配比
追问: 但是员工工资是不能同时做在成本和管理费用里面的吧?上面例子第二笔就是把员工工资入成本了,那如果再计提在管理费用里面的话不就重复了吗?
回答: 您好,针对同一个员工,要么计入管理费用,要么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可能出现在两个地方,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 我发给你的例子就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没有计入到管理费用的。 如果贵司的派遣员工发生的工资费用,那就是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的,而不是计入到管理费用中
追问: 老师,想问下差额部分的税款是不能作为成本的吗?
回答: 差额部分的税款?你是说我举例子当中的2600吗?2600的税款和成本是没关系的
追问: 我说的是离子的第3笔,62664.03是差额,第3笔
追问: 第三笔金额是这样算的,62664.03/1.05*0.05=2984,62664.03是派遣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
回答: 这部分差额是冲成本的,你可以把他视作为类似进项税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