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开发企业先购买后安置 开发企业外购安置房如果采取先购买后安置模式,即开发企业取得购房发票,且将房产证办到开发公司名下,安置拆迁户时需要视同销售,按照同类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交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种方式下,购入时分录为: 借:开发产品— 外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安置拆迁户时,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 土地成本—拆迁补偿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结转安置房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外购 2、开发企业购买但直接过户到拆迁户名下 如果开发企业与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户通过三方协议购入商品房用于安置,直接将购入的商品房产权办到拆迁户名下,发票由销售企业直接开给拆迁户,这种安置方式相当于货币安置,拆迁户用货币购买安置房,开发企业不需要视同销售,只需将该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开发企业支付的补差价款,也应计入拆迁补偿费。收到补差价款,应冲减拆迁补偿费。 购买安置房时,根据三方协议及支付凭据记账如下; 借:开发成本— 土地成本— 拆迁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 (2) 自有开发土地上建设安置房 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安置房,用于安置拆迁户,可以出现两种情况:一、单独建造安置房,安置房在户型、层高、赠送面积等建筑指标上均低于其他开发产品;二、用正常开发产品安置拆迁户。这两种模式建造的安置房,建造成本不相同,因此,视同销售价格也应有所差异,一般做法是单独建造的安置房对标正常开发产品销售价格适当调低,但不得低于其他开发产品售价的70%,否则存在稽查风险。
追问: 自有开发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用正常开发产品安置账务怎么处理?视同销售,借方是借:应付账款吗?
回答: 对的,冲减应付账款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