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税法上面可以, 会计准则不行
追问: 那我们这种情况可以折还是不能折?
回答: 需要折旧,有税会差异的,这个金额多大,?使用过多少年?超过4年可以不折旧,
追问: 老板车是16年买的,准备这个月办完手续卖给公司,47万
回答: 规定是按剩下使用期限折旧,我看法金额大,你还是按4年账上折旧比较好,这个税法上面是可以直接一次扣除,这么申报填写,你看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