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固定资产不可以一次折旧,企业可以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 2、折旧是每月计入成本费用,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
追问: 不是有政策,允许低于500万资产一次计入费用吗
追问: 1.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追问: 我查到是说可以低于500万的资产直接入费用,不用入固定资产,是这样操作是吗
回答: 您好,不好意思,忘记了,是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根据以下政策: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3、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是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追问: 那会计处理上是一次计入费用,税务上要怎么操作呢?
回答: 您好,弄反了,是会计上还是按我之前说的,按月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但是税务上可以一次性扣除,做纳税调减,后期每月的折旧再做纳税调增。比如2019年12月购入,每年折旧40,总计400,那次月就是2020年1月,那2020年就调减400-40=360,然后以后每年调增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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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不是有政策,允许低于500万资产一次计入费用吗
追问: 1.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追问: 我查到是说可以低于500万的资产直接入费用,不用入固定资产,是这样操作是吗
回答: 您好,不好意思,忘记了,是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根据以下政策: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3、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是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追问: 那会计处理上是一次计入费用,税务上要怎么操作呢?
回答: 您好,弄反了,是会计上还是按我之前说的,按月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但是税务上可以一次性扣除,做纳税调减,后期每月的折旧再做纳税调增。比如2019年12月购入,每年折旧40,总计400,那次月就是2020年1月,那2020年就调减400-40=360,然后以后每年调增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