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把计提的冲销回去
追问: 分录要怎么写呢?
回答: 你好,借:管理费用-年终奖(负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年终奖 (负数)
追问: 谢谢老师
回答: 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如果解答了您 的问题,麻烦给个五星好评哟,比心,谢谢啦。
追问: 老师,还有问题就是我们现在的办公室跟个人租的房子,没有发票,可以去税局开具发票吗?
回答: 可以去税局开具发票
追问: 需要带什么材料过去呢?
回答: 带上合同,营业执照等
追问: 合同是好早之前签的,后面一直没有重新签,这样也可以吗?
回答: 你好,只要合同没过期就行
追问: 税要怎么交呀?是承租人交吗?
回答: 是的,出租方不愿意缴纳,自然是承租方缴纳了的
追问: 税款是怎么计算的呢?
回答: 一、增值税 个人出租的房屋,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申报机关为不动产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出粗不动产的,取得租金收入可以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摊,分摊后的月租金少于3万元的,可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建设维护 纳税规定 以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费。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城市建设维护费也免征。 三、教育费附加(宇科推荐:上海注册公司之后有哪些纳税项目) 纳税规定: 根据增值税税额计税,按照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税收优惠: 根据规定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少于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少于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印花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低于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元,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使用比例税率,为20%。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区分,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徒弟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房产税 纳税规定: 住房出租适用从租计证房产税,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适用税率12%。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10课时68253
16课时43021
20课时87675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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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带上合同,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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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一、增值税 个人出租的房屋,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申报机关为不动产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出粗不动产的,取得租金收入可以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摊,分摊后的月租金少于3万元的,可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建设维护 纳税规定 以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费。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城市建设维护费也免征。 三、教育费附加(宇科推荐:上海注册公司之后有哪些纳税项目) 纳税规定: 根据增值税税额计税,按照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税收优惠: 根据规定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少于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少于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印花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低于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元,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使用比例税率,为20%。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区分,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徒弟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房产税 纳税规定: 住房出租适用从租计证房产税,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适用税率12%。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