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xcel学堂官网!
咨询
会员头像
Excel学堂用户5525

老师,这边公司和已经离职的员工有劳务纠纷,员工起诉,公司嫌麻烦就私自和解,给员工打的和解款做什么科目?应该不用报个税吧? 并且这个没有纸质证件,请问能税前扣除吗?

446 2020-12-01 11:0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老师解答
2020-12-01 11:02

 你好  你需要注明清楚是什么劳务纠纷  怎么来打款 你要写清楚 。别到时久了 又找你们。 这个是离职补偿金 是可以税扣除的。   按实际发生的协议 和具体的支付回单 以及对方开收据给你们入账

相关问题讨论
你要做现金福利,直接做到工资 让他们自己交钱 这种你可以税前扣除
2020-05-03
https://mp.weixin.qq.com/s/gewXZL5YAYc2u5-Y7PCfEw这个申报说明您可以去参考下
2021-06-12
同学,你好,你打电话和这个员工沟通下,要他取消投诉,你公司帮他付个税。
2022-03-02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本办法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因此,即使收入未达到费用扣除标准,企业也有点依法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相关工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7-06-23
你好,这种赔偿金的话,如果不超过上年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可以免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超过的部分也在申报。
2022-04-07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因此,若企业未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支付给离职人员的工资不能做为“合理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7-06-23
您好!这个需要他们开劳务发票给你。你按劳务费申报。其实这个和你公司本身没关系。你们只要处理自己的业务就好
2019-10-10
个体户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的不可以
2023-10-27
你好,做营业外支出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9-05-05
你好可以合并两个月申报个税
2022-05-0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资料 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10课时68253

资料 一般纳税人账税处理汇编(商业企业)

16课时43021

资料 2020年 初级必备考点分享

20课时87675

财务问题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齐红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回答好评数:1024658 向TA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王侨
    注册会计师
    回答好评数:1021233 向TA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唐汨莎
    注册会计师
    回答好评数:1024658 向TA咨询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免费领取

热门问答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Excel学堂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二维码
微信扫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提交成功

快账推出导师计划,现为您分配专属辅导老师,我将全程辅导您的学习,并可领取资料包,一对一跟进学习

扫码加我微信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