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模板如下: 尊敬的各位客户: 针对近期税率调整事宜,我司说明如下: 1. 已发货未开票的合同,请及时与我们核对清票,XX月XX日前开具3%增值税发票,逾期将开具1%增值税发票,我司不承担差价。 2. XX月XX日前应发货而未付款的合同,请在XX月XX日前付清款项,逾期将开具1%增值税发票,我司不承担差价。 3. 税改后发货的合同以及税改后新签订的合同,将全部转为1%增值税发票。 关于税率更改导致的价格变更事宜,我司声明如下: 1. 本次减税为国家惠民政策,企业进销项皆下调并非降价,产品单价不会因为税率的降低而调整。 2. 涉及税改时间及税率皆以国家税务局发布为准。 如上,对各位客户造成不便,还请多多理解。未尽事宜请与我司业务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