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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学堂用户6643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税法上处理的区别?

356 2021-01-11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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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答
2021-01-11 21:39

你好: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济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 1. 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 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3. 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来料加工增值税:1 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2 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3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 进料加工增值税:进料加工业务进口料件一般是免征增值税的,出口时免税进口料件这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存在退还的,所以我们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要计算一个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来料加工关税:进口时免征关税,出口时对成品也不征收出口关税。 进料加工关税:按加工后复出口的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出口时这部分材料免征出口关税。 补充: 进料加工:进口时免税,出口时与其他出口产品一起计算退税时,就要计算“免抵退税抵减额”,因为外销收入中包含免税进口料件,如果按照外销收入计算的免抵退税就高于实际的免抵退税额,所以要计算一个抵减额用于调整免抵退税额;同时要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因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调整的是征税率高于退率税不得免抵退税的部分,但外销收入中含了进料加工使用的免税材料的价值,进料加工进口材料本来就是免税的,不存在免抵退的问题,如不调减就多计了不得免抵退税额。 来料加工:进口时免税,出口时也免税,只要单独核算,就不存在退税计算的问题。但是如果耗用的境内原材料的部分与内销或一般出口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无法划分的,原则上应该按照销售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税额,调整当期的进项税额。 对于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可以这样理解:来料加工视同销售免税货物,所以耗用的境内购进的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进料加工视同销售自产货物,出口适用零税率,可以抵扣购进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 其他的处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处理都是一致的。 举例:1.来料加工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l3%。2002年3月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60万元,货已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l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来料加工贸易复出口货物9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 来料加工贸易复出口货物所耗进项税额转出=60×90÷(200%2B100)=1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90)×(17%-l3%)=4.4(万元) 借:借:主营业务成本 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4 应纳增值税额=100×17%-(60-18-4.4)-3=-23.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10×13%=14.3(万元) 本例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3.6万元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4.3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4.3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14.3-l4.3=0 借:其他应收款 14.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4.3 2.进料加工   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02年8月从国内购进生产用的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8000元,已支付运费5800元并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进料加工贸易进口免税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3200元人民币,材料均已验收入库;本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50000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42000美元。   (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13%,汇率为1:8.3)   计算过程:   免抵退税不得免抵额=8.3×42000×(17%-13%)-13200×(17%-13%)=13416(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41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416   应纳税额=150000×17%-(368000×17%%2B5800×7%-13416)=-24050(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8.3×42000×13%-13200×13%=43602(元)   当期应退税额=24050(元)   当期免抵税额=43602-24050=19552(元) 借:其他应收款 240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955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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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学堂用户6643
2021-01-11 22:22

追问: 谢谢老师 非常详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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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学堂用户6643
2021-01-11 22:23

追问: 我想再问下 为什么来料加工国内购买的那部分材料的税费需要进转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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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2021-01-11 22:35

回答: 因为你销售时的增值税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不同,会有税率差的,这个税率差就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来料加工和委托加工在货物出口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原材料,并委托国内企业加工,然后成品由外商销售,而国内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在这种业务中,出口企业只收取加工费,不承担经营风险。而出口复进口业务则是指货物先从境外进口,在境内进行加工后再将成品出口到境外的业务。这种业务涉及原材料的进口、加工和成品的出口,与来料加工的业务模式不同。 另一方面,委托加工则是指客户将其购买或拥有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辅助材料等物料交给生产商或制造商,由生产商或制造商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加工或制造,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成品交付给客户。在这种业务中,客户承担经营风险,而生产商或制造商只收取加工费或材料费。
2024-01-04
您好,是这样的,你这种就是委托加工就行,其实现在代加工很少了,都是委托了
2023-02-08
受托加工物资 打错了。。。。
2017-09-11
同学你好  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的账务处理 A公司进口材料100万元,当月进项税为10万,100万元的进口材料生产150万元的产品全部出口。内销不含税金额为10万,税金1.7万,单证当月收讫,该企业征17%,退13%.在两种贸易方式上有什么不同吗? 【解答】  一、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时需要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税,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含进口环节关税,假定为10%) 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7  贷:应付账款 100  银行存款 28.7  销售时(略) 免税申报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150×(17%-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6 退税申报时: 期末留抵税额=1.7-(18.7%2B10-6)=21 免抵退税额=150*13%=19.5  借: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 19.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9.5  二、进料加工方式进口,需要做手册备案,假定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  借:原材料 100  贷:应付账款 100  销售时(略) 免税申报时,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实务中需要海关根据分配率来计算,假定是3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 退税申报时  期末留抵税额=1.7-(10-3)=5.3 免抵退税额=(150-100)×13%=6.5 借: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 5.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5 第一种方式增加了企业现金流的负担,如果关税税率高则更明显。第二种方式对企业管理要求较高,手册及保税料件海关都是要监管的。
2022-10-25
3这里说的是受托方对于收到的委托方提供的物资,不属于受托方的存货。 4这里指的是你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材料物资,你加工完成也领用了自己企业的材料物资,你如果办理了入库,视同你企业的处理。
2020-01-28
来料是外商提供所有原材料零部件等等,按外商要求接单加工成品交外商销售。进料加工是指用自有外汇在国际市场购进材料部件按自己设计加工成成品出口销往国外市场
2019-10-20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等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免、抵、退税会计处理探讨之二(对申报数据进行调整的会计处理)   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在实际结算时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可以在结算月份进行调整。   对于企业已经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的,不能够直接调整原申报数据,而应在以后月份通过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   对于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不一致,产生差额的,须在下期进行帐务调整,相应的应同时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由于以上原因需进行帐务调整的,其会计处理为:   (一)对本年度出口销售收入的调整   (1)对于前期多报或少报出口,或用错汇率,导致出口销售收入错误的,在本期发现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2)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   借: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蓝字或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蓝字或红字)   当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c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不等于0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大于0时为蓝字,小于0时为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差额大于0时为蓝字,小于0时为红字)   注意事项:   ① 出现上述情况进行帐务调整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调整,调整的方法为在出口明细表中录入一条调整记录(正数或负数)。   ② 对于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调整过的销售收入,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调整数据,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笔销售收入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调整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二)对本年度出口货物征税税率、退税率的调整   对于前期高报或低报征税税率、退税率,在本期发现的,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通过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根据申报系统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等在月末一次性入账,无须对调整数据进行单独的会计处理。 (三)对上年度出口销售收入的调整   (1)对于上年多报或少报出口,或用错汇率,导致出口销售收入错误的,在本期发现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乘以退税率: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2)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帐(上年度)金额有差额的,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   借: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蓝字或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蓝字或红字)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乘以退税率: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3)当上年度12月份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c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不等于0时,须在本年度1月份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大于0时为蓝字,小于0时为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差额大于0时为蓝字,小于0时为红字)   注意事项:   ① 出现上述情况时,只进行帐务调整,不对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数据调整。   ② 注意在填报《增值税纳税人报表》(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调整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体现。   ③ 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不考虑上年调整的进项税额转出。   (四)对上年度出口货物征税税率、退税率的调整   对于上年度出口货物高报或低报征税税率、退税率,在本期发现的,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销售收入乘以征退税率之差的调整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蓝字或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蓝字或红字)   根据销售收入乘以退税率的调整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蓝字或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蓝字或红字)   注意事项:   ① 出现上述情况时,只进行帐务调整,不对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数据调整。   ② 注意在填报《增值税纳税人报表》(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调整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体现。   ③ 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不考虑上年调整的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税会计处理探讨之三(货物出口后发生退关退运时的会计处理)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关退运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一)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时   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根据退关退运货物调整已结转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注意事项:   ① 当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时,冲减的销售收入应按照该部分退运货物的原始出口销售额确定。   ② 对于货物出口时与退运时汇率发生变化的,应以货物出口时的汇率为准。   ③ 发生退关退运业务,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④ 对于退关退运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退关退运货物,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退关退运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二)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在当年发生退关退运时   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乘原出口退税率计算补交免抵退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   ① 当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时,应按照该部分退运货物的原始出口销售额计算补税。   ② 对于货物出口时与退运时汇率发生变化的,应以货物出口时的汇率为准。   ③ 据以计算补税的税率,应以货物出口时的出口退税率为准。   ④ 与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不同,对于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在当年发生退关退运时,不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冲减。   (待续)   免、抵、退税会计处理探讨之四(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出口单证补税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逾期没有收齐相关单证的,须视同内销征税。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一)本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事项:   ① 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② 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货物,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二)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冲减进项税额转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退税率冲减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   注意事项:   ① 对于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不进行收入的调整,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也不进行调整。   ② 注意在填报《增值税纳税人报表》(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体现。   ③ 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不考虑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   (待续)   免、抵、退税会计核算举例   例1:某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2004年12月出口销售额(CIF价)110万美元,其中有40万美元(FOB价)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预估运保费1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 13%,美元汇率为8.27。则当期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9,09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8,270,000   其他应付款--运保费827,000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人民币)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4,705,88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000   贷:应付帐款5,505,882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100,000-100,000)×8.27×(17%-13%)=330,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30,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30,80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340,000-(800,000-330,800))=129,200   免抵退税额=(1,100,000-100,000-400,000)×8.27×13%=645,060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29,200   免抵税额=645,060-129,200=515,860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129,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29,200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515,8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15,860   例2:若该企业2005年1月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04年12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2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当月发生一笔退运业务,退运货物是在2004年12月出口的,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FOB价)为5万美元,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 8.27。则当期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800,000×8.27=6,616,000   借: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6,6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6,616,000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人民币)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4,705,88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000   贷:应付帐款5,505,882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8.27×(17%-13%)=264,640   借:主营业务成本264,6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64,64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340,000-(800,000-264,640))=195,360   免抵退税额=(800,000-300,000+200,000)×8.27×13%=752,570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95,360   免抵税额=752,570-195,360=557,210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195,3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360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557,21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57,210   (6)根据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13,500   贷: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413,500   (7)根据退运货物原出口销售额乘以退税率补交免抵退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53,755   贷:银行存款53,755   例3:若该企业2005年3月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04年12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10万美元,2005年1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3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当月支付2004年12月出口货物的运保费8万美元,当月发生一笔退运业务,退运货物是在2005年1月出口的,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FOB价)为6万美元,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8.27。则当期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800,000×8.27=6,616,000   借: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6,6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6,616,000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人民币)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4,705,88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000   贷:应付帐款5,505,882   (4)根据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60,000×8.27=496,200   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496,200   贷: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496,200   (5)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60,000)×8.27×(17%-13%)=244,792   借:主营业务成本244,79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4,792   (6)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340,000-(800,000-244,792))=215,208   免抵退税额=(800,000-300,000+100,000+300,000)×8.27×13%=967,590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215,208   免抵税额=967,590-215,208=752,382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215,2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15,208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752,38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52,382   (7)根据支付的2004年12月的运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661,600   贷:银行存款661,600   (8)调整2004年12月预估运保费的差额:   调整出口销售收入=(100,000-80,000)×8.27=165,400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165,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65,400   调整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0,000)×8.27×(17%-13%)=6,61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616   调整免抵退税额=(100,000-80,000)×8.27×13%=21,50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21,50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1,502   (9)对2004年12月出口,到期仍未收齐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的10万美元视同内销征税:   对逾期单证不齐出口货物计提销项税额:100,000×8.27×17%=140,59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0,59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0,590   冲减已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27×(17%-13%)=33,08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0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3,080   调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100,000×8.27×13%=107,51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107,51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7,510 分享到: (责任编辑:raymond)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752,38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52,382   (7)根据支付的2004年12月的运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661,600   贷:银行存款661,600   (8)调整2004年12月预估运保费的差额:   调整出口销售收入=(100,000-80,000)×8.27=165,400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165,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65,400   调整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0,000)×8.27×(17%-13%)=6,61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616   调整免抵退税额=(100,000-80,000)×8.27×13%=21,50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21,50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1,502   (9)对2004年12月出口,到期仍未收齐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的10万美元视同内销征税:   对逾期单证不齐出口货物计提销项税额:100,000×8.27×17%=140,59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0,59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0,590   冲减已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27×(17%-13%)=33,08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0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3,080   调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100,000×8.27×13%=107,51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107,51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7,510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752,38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52,382   (7)根据支付的2004年12月的运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661,600   贷:银行存款661,600   (8)调整2004年12月预估运保费的差额:   调整出口销售收入=(100,000-80,000)×8.27=165,400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165,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65,400   调整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0,000)×8.27×(17%-13%)=6,61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616   调整免抵退税额=(100,000-80,000)×8.27×13%=21,50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21,50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1,502   (9)对2004年12月出口,到期仍未收齐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的10万美元视同内销征税:   对逾期单证不齐出口货物计提销项税额:100,000×8.27×17%=140,59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0,59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0,590   冲减已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27×(17%-13%)=33,08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0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3,080   调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100,000×8.27×13%=107,51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107,51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7,510
2019-09-26
你好,学员 具体区别如下的 区别主要在于: (1)进口料、件的来源不同:进料加工加工项下的所有进口料、件由我方用外汇购买。而来料加工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则由外商无偿提供。进料加工的风险比来料加工的风险大。 (2)进出口货物的买卖方不同:进料加工由于各作各价,因此进口物料的外商不一定就是我成品出口的买方。而来料加工加工的进出口货物买卖方必须是同一外商。 (3)外商的结算不同:进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外商按一般贸易方式付款,我方收取外汇。而来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不作价,我方只按约收取工缴费。 (4)退税的方式不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式。 来料加工视同销售免税货物,所以耗用的境内购进的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进料加工视同销售自产货物,出口适用零税率,可以抵扣购进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不退税,进料加工是免税并退税,来料加工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需 做转出,而进料加工不需要。 来料加工是不退税的,是不计算免抵退税额的,进料加工需计算免抵退税额。
2023-08-12
你好!你说的来料加工是别人给材料给你你加工?
2017-12-26
比如说你接受委托加工一批商品,那么这个商品一部分是委托方给你的材料物资,一部分是领用自己企业的物资。那么后者属于自己的存货。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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