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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