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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扣除项目内容

643 2019-12-1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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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15:16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 1、法定税项扣除。下列项目,准予纳税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即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具体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金额,据实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两项之和金额的5%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1)、(2)项规定的金额之和10%以内计算扣除;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由税务机关确认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及教育费附加;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是指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1)、(2)项即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成本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 2、代收费用扣除。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其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收入计税,并相应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3、地价款和税费扣除。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该项地价款的金额。 4、评估费用扣除。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所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据实扣除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成本与开发成本可以加计20%扣除
2022-08-09
你好,这要看你当地税局是否认可。最好咨询当地税务局。
2018-10-31
你好。同学。如果是简异征收老项目,是5%税率。
2019-03-30
你好 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可扣除: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可扣除: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6项,即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开发费用不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而是按标准进行扣除,关键取决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处理: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利息注意三点: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不包括加息、罚息。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关于利息的其他规定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即: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2项所述两种办法。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2021-09-30
一、企业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的说明 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结果是有差别的。为使报表使用者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对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变更加以说明。如: 短期投资,应说明其期末数的计价方法:按成本计价,还是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 应收账款,应说明其对坏账采用直接转销法,还是采用备抵法;如采用备抵法,是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还是采用账龄分析法。 存货,应说明其平时收发按计划价格计价,还是按实际成本计价;如按实际成本计价,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采用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固定资产折旧,应说明其采用折旧是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还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年数总和折旧法;又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时,是用个别折旧率,还是用分类折旧率。 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其按成本法记账,还是按权益法记账,或哪些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记账,哪些长期股权投资控权益法记账。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应说明其成本和摊销年限的确定依据。 房地产经营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出租土地租金收入,应说明其确认原则。 所得税,应说明以应付税款法作为核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还是以纳税影响会计法作为核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 会计中的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否则,不同期间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就无法进行比较。但是坚持一贯性原则,并不等于说前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永久不能变更。会计工作为了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必须作出会计处理方法变更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当然,这种变更,也应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允许范围之内。 二、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明细资料的列示 对会计报表中的一些重要项目,因报表格式的限制,未能详细列示,应在附注中列出明细资料。如:短期投资,按各类投资列出成本价和市场价。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列示,并注明持有本企业一定股权(如5%以上投资)单位的欠款额。 存货,按存货务会计科目列示。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企业,还应列示各类存货可变现的净值。 待摊费用,如数额较大,应分项列示。 长期投资,按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分项列示账面余额和当年投资收益。 固定资产,按类别列示其原价、累计折旧和净值。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按工程项目列示其预算数、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转出数、期末数、工程进度和资金来源。 无形资产,按种类列示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摊销数和期末数。 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按种类列示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摊销数和期末数。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列示各笔借款的债权单位、借款金额、借款起讫日期、利率和借款条件。如有外币借款的企业,还应列示外币金额及折合率。 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按土地转让、商品房销售、配套设施销售、代建工程结算、出租房屋、出租土地列示其收入和成本。 其他业务利润,如数额较大,按业务类别列示。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如数额较大,按收支项目列示。 三、非经常性项目损益的说明 非经常性项目损益是指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不是经常发生事项的损失或收益。如: 固定资产转让,应说明其转让收入大于账面净值和有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或小于账面净值和有关税费后的净损失。 收回长期投资,应说明收回长期投资大于账面投资的收益或小于账面投资的损失。 非常损失,应说明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各项资产账面净值减去保险赔偿款及残值后的净损失以及善后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 其他数额较大的非经常性项目的损益,均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2020-08-26
  不可以。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通知》(辽地税发〔2010〕3号)第十条规定, 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不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税前扣除的基数。 
2017-05-27
跟经营相关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的
2017-11-08
学员朋友您好,没有3%的都是5%
2023-03-15
同学题目不全哦,没有题目
2022-08-11
你好,简易计税的项目不能抵扣!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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