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